税法

一、课程性质任务与任务
  财税法课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必修的专业课程之一,它对国家现代化建设和培养面向21世纪的法学专业合格人才具有重要意义。该课程的主要任务是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现代财政税收法律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学生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为毕业后从事财税法律管理工作或继续深造打下基础。

二、课程的重点、难点

了解:了解财政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理解财政立法,进一涉认识财政法的作用。了解财政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和我国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真正理解预算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和财务管理体制是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三大支柱。了解预算法的概念的基础上,掌握和理解国家预算体系、预算收支内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策、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了解国债的发行是有必要的,同时国债的发行是有限度的,在一定范围内发行国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促进的作用。了解政府采购的概念。了解财产税和资源税。

理解:

理解财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财政法律关系的构成以及财政法律关系事实的概念及分类。

理解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内容。

理解国债与国债法的关系,国债的职能,国债的发行、偿还和管理的主要内容。

理解政府采购的主要内容,特别是法律责任的规定。

理解增值税法律制度、消费税法律制度、营业税法律制度。

理解所得税法属于收益税法的一类并且会计算。

理解该行为税的意义。
掌握:

掌握税收原理的内容,理解税法原理的内容,学习税收法律关系。从而体会税法的重要性。

掌握税收征管的概念、税务代理制度在我国实施的好处以及我国发票管理的规定等内容。

掌握国家税务行政复议制度、税务行政诉讼制度和税收法律责任及法律制裁的内容。
三、教学内容与要求

通过该课程的教学活动,使学生了解财政法与税法的基本结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懂得新中国财税实务和财税立法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变化的规律,明了党和国家在财政税收方面的基本方针政策,了解和掌握现有的财政和税收基本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并联系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和财税法制建设的实践,联系财税问题的国际现象,提高学生对财政税收法律制度的理论水平和运用操作能力。

该课程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主要学习和讲授财政法的基本概念和财政体制改革、预算法、预算外资金管理法、国债市场管理法规、会计法和审计法、企业财务管理法、我国现行的流转税制、所得税制、资源税和财产税制、特种税制的税制结构和税收征管法等法律制度及其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内容见附录:财税法教学大纲

四、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的先导课程是法学基础理论、民法、民事诉讼法、公司法、合同法后开设的课程。

五、教学进度与教学方法建议

1、本课程是大学本科三年级开设的专业课,应在学习完法学基础理论、民法、民事诉讼法、公司法、合同法后开设的课程

2、授课时可以根据专业需要适当增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