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作者:汪铁民发布时间:2023-05-08来源:人民日报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未来五年我国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保障,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更为强大的生命力。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彰显了新征程上我们党继续高举人民民主旗帜、不断巩固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坚定决心。我们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坚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信心。

全过程人民民主扎根中国社会土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国家制度,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实行什么样的民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社会性质、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进行长期理论和实践探索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凝结着党和人民的智慧,深深扎根中国社会土壤,具有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

人民当家作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特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彰显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充分彰显人民主体地位,使人民意志得到更好体现、人民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创造活力进一步激发。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推动下,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发展完善。广大人民群众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建设者、参与者、维护者和最大受益者。

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实践中彰显“全过程”鲜明特色。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一次性的、局部的、零散的和碎片化的,它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通起来,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实现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全覆盖,使人民民主生动、具体地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过程、各环节,从根本上克服了“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的弊端。

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完整制度体系。有完整制度体系保障的民主,才最可靠、最稳定。一个国家民主的“成色”如何,可以从制度设计中找到答案。我国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基本政治制度,形成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有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国家治理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民对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上来。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真正有效、管用的民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使人民意愿既能畅通表达,也能有效实现;有效协调国家政治关系,实现各方面意志和利益的协调统一,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促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不断发展。中国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充分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巨大功效。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符合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的民主,是真正有效、管用的民主。

形成评判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有效的系统标准。一个国家的民主状况如何,这个国家的人民最有发言权,实践最有说服力。从“八个能否”到“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随着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推进,我们对民主评判标准的认识更加深入、更加系统。这对于正确认识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特征和优势功效,进一步增强制度自信,掌握话语主动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保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新时代新征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重要部署和安排,提出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等任务要求和工作重点,制度建设和体系完善的要求贯穿始终。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科学阐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内涵、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等,极大深化了我们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的深邃思想、宏阔视野、丰富内涵,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好,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更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根本政治保证,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要健全党在政治生活中居于领导地位的制度机制,保证把党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原则精神、目标任务以及运行程序、规范要求等落实到人民当家作主各环节,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了谁、依靠谁,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问题。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体是中国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为了让广大人民更好当家作主。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健全民主制度、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创新民主实践,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各国国情不同,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都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团结带领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推进中国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不为“民主迷思”所惑,不走歪路、邪路,不犯颠覆性错误,坚持道不变、志不改,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注入活力和动力。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民主与法治紧密联系、相辅相成。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关键在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重要原则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在法治轨道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使全过程人民民主机制更加健全、运行更加顺畅。

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我们要找准定位、认清职责、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和指导要求,把党中央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决策部署和工作举措,切实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实施。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要使宪法所确立的有关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系列原则、制度、规则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开门立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增强人大监督实效。要按照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要求,聚焦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开展监督。坚持走群众路线,积极回应人民关切,力求每一次监督都能取得让人民满意的效果。

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机制,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拉近人民群众和人大之间的距离,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大兴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把调查研究嵌入人大工作流程的机制。

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把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传达下去、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作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不断完善人大的组织制度、会议制度、工作程序、运行机制等,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新贡献。

(作者为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