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点)及任课教师:
为了保证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考试的公平与公正,准确反映教学效果,客观评估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线上考试:2021年6月20日-7月4日
线下考试:2021年6月19日;6月26日;7月3日。
6月19日:省内函授站(点)2017、2018、2019级高本及2020、2021级所有班级;
6月26日:校本部 2017、2018、2019级高本及2020级所有班级;
7月3日:省外函授站2017、2018、2019级高本及2020、2021级所有班级。
场次及时间安排:
第一场 8:00-9:50 第二场 10:00-11:50
第三场 13:00-14:50 第四场 15:00-16:50
第五场 17:00-18:30
二、考试要求
1.为加强考试工作管理,保证教学质量,使考试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希望各函授站(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学生期末考试的考前复习和组织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及学校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严肃考纪,端正考风,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杜绝舞弊现象,圆满完成期末考试工作。
2.考前学校将派巡考人员带试卷前往各站(点),并协同各站(点)核准学生考试资格,落实考试准备工作。
3.各函授站(点)要严格按照《山东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站考试工作规范》和《函授考试考场规则》要求,做好本次考试工作。
三、命题工作
1.命题教师应确保试卷质量,做到题量与难度适当(A、B卷相同题不得超过20%,题量与难度应一致)。所有试卷均由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2.对于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部分专业课程,实行教考分离,从试题库中抽取试卷。
3.为保证试卷质量,确保卷面清晰,提交的试卷一律按统一格式要求打印,并交电子版试卷(A、B卷)含标准答案。
4.如采用开卷考试或需使用工具书考试的课程,请在试卷上注明。
四、阅卷工作
1.直属班2017级(高本)、2018(高本)、2019级(高本)、2020级、2021级阅卷教师请于2021年7月3日前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取卷。各专业阅卷教师请在取卷后10天之内完成批阅,并将成绩录入系统,纸质成绩单签字后与试卷一并交回教务科。
2.批阅函授站试卷的教师请于考试结束后10天之内完成批阅,并将成绩录入系统,纸质成绩单签字后与试卷一并交回教务科。
五、成绩组成
考试课程:总分100分,卷面成绩占85%,由阅卷教师按百分制录入;网上学习成绩占15%,由系统自动生成。
考查课程:总分100分,卷面成绩占85%,由系统自动阅卷后生成(个别课程需录入);网上学习成绩占15%,由系统自动生成。
六、补考工作
1.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教务科批准后办理缓考手续,否则按缺考处理。
2.考试成绩不及格、缓考和缺考的学生,给予一次补考机会,正常补考后成绩仍不及格,必须办理重修手续,经教务科批准后安排考试。
3.各年级、各专业班级的正常补考定于2021年9月25日(周六)进行,补考工作由教务科统一安排。
七、疫情防控
期末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夏季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执行。考试场所、各环节要进行消毒,考生和考试组织人员要出示健康码、戴口罩,测量体温等,体温高于37.3°C不得参加考试。在满足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期末考试工作。
八、其它事项
1.期末考试和补考安排,必须按照文件规定时间进行,不得任意变更,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2.考查课(除个别课程外)的考核方式由开卷考试改为线上考试,由系统自动阅卷,计分方式按百分制计。
3.青岛校区、济南校区在校生的期末考试工作及补考工作由学院统一安排,两校区继续教育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4.站点按时将期末考试安排表上传至省教育厅学历继续教育监管平台。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考试领导小组
2.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日程表(电子版)
(2017级、2018级、2019级、2020级、2021级考试科目见教学管理平台)
3.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夏季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4.山东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函授站(点)期末考试防疫 安全保证书
山东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5月9日
附件1
山东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王靖磊
副组长:王佃春 狄卫东
成 员:孟文生 南化鹏 李玉山 韩咚 石媛
附件4
山东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函授站(点)
期末考试防疫安全保证书
我们是 函授站,本次考试学生: 人。函授站严格执行属地的新冠防疫要求,已具备期末考试条件,申请组织期末考试工作。
函授站(点)站长: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