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函授站:
我校成人教育2015届毕业生(2015年7月毕业)已经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将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进入毕业设计(论文)阶段。
为确保毕业实习和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2015年7月毕业的各毕业班毕业实习、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采取继续教育学院牵头,各有关院(系)、函授站分工负责的方式进行。
1、成立以分管副校长为组长,以继续教育学院院长为副组长,有关院(系)负责人和相关函授站长参加的山东科技大学成人教育2015届(7月)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本届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全面领导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召开毕业设计指导工作会议布置任务,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听取各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汇报,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处理毕业设计(论文)进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等。
2、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有关院(系)成立2015届(7月)成人教育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其职责是:编制毕业实习、设计(论文)大纲和指导文件,指导毕业生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组织批改和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二、要求
1、承担毕业设计指导任务的院(系)要做好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每名学生提供1套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大纲、指导书和有关资料,帮助学员解决毕业实习、设计(论文)场所等问题。
2、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各有关院(系)要选派业务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毕业设计指导任务。每个教师指导毕业生人数,专科:一般限20人以内。指导教师要制定详细的毕业设计(论文)大纲或指导书、指导内容、时间进度计划等,经院(系)领导批准后,为每位学生准备一套,并用A4纸宋体4号字打印及电子文档1套(含大纲、指导书、计划等)报交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科,其余部分在学生设计任务布置会上发给学生,以便进行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的安排工作(各院、系、部、站(点)指导任务见附件2)。
3、在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加强指导、做好考勤记录,以此做为最后评定成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4、2015届(7月)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规定:本次专科文、管、法、会计类(无其他层次)各专业撰写论文,论文的字数不少于7000字,大作业工作量参考执行,可不参加毕业答辩,由指导教师结合论文(或大作业)及平时成绩,综合给出成绩。所有应届毕业生成绩及格者方可毕业。
三、毕业设计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1、程序
1)选题:毕业设计(论文)和选题要适合培养目标的要求,既有理论水平,又要结合成人学生的生产、工作实际,一般由指导教师拟出,学生选题,也可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协商拟定。
2)毕业实习:一周。由承担毕业设计指导任务的院(系)负责组织。每个学生必须参加毕业实习,并提交毕业实习报告(统一领取报告用本)以便确定成绩。
3)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专科七周。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函授教学进程实施要点》(教成[1997]6号)第三十八条规定,毕业设计(论文)一律到学校进行。
2、时间地点安排
1)直属函授站学生
由各院(系)指导教师集中布置毕业实习、设计(论文)任务和计划。
布置任务时间:
函授生 :2013级文科类(专科)各专业 2014年12月13日下午4:00;
地点:文化路44号继续教育学院院内。
2) 函授站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布置时间及地点
实习、设计(论文)由面授任务承担单位负责组织布置,根据毕业设计要求制定具体实施计划。
具体时间地点待与函授站长协商后确定(建议在12月20日布置)。
3、实习、设计(论文)、完成时间
所有函授生的毕业实习、设计(论文)在2015年4月19日前结束。
4、所有任务完成时间
函授生设计(论文)评语、评定成绩等在2015年4月30日前全部结束;各单位务必在5月10日前将所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语、成绩交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科。凡不参加毕业设计(论文)者,没有成绩,一律不能毕业,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UploadFiles/2014/12/2014129.doc
附件二:/UploadFiles/2014/12/2014129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