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大学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声明

作者:发布时间:2026-07-21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办学秩序,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杜绝虚假招生宣传、违规招生收费等行为,保障学校办学声誉,现就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校发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信息的渠道为山东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https://cj.sdust.edu.cn/)和山东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招生信息以《山东科技大学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为准。任何第三方网站、搜索引擎、短视频平台、自媒体账号、中介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所谓“免试入学”“保过包过”“快速拿证”“低分录取”“内部名额”等宣传内容,均非我院官方信息,一律无效。请广大考生以官方公示内容为准,切勿轻信不实宣传,因轻信虚假招生宣传信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凡符合条件均可直接报名。报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必须参加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成人高考),经录取后方可入学。除正式备案校外教学点(见《招生简章》)和校本部外,我从未授权、委托任何校外中介机构、培训机构、个人代理招生、代收学费、代办学籍、代办毕业等业务。凡未经我院官方公示的机构,均与我校无任何合作关系。

三、我严格执行上级教育、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所有学费统一按学校官方公示标准收取,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行学生个人网上全额缴纳学费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收代缴。我校2027级学费标准为2800元/生·年(外省学费可按当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生本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平台学生平台”(https://ccemanager.sdust.edu.cn/)按要求在线缴纳学费。如因未按要求缴纳学费而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学生自行承担。

四、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严格遵循国家教育政策及学籍管理规定,不存在无需学习、免考毕业、快速取证、包拿学历等特殊政策。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报名、考试、录取、学籍注册、线上线下学习、期末考试、毕业审核等全部流程,方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

五、针对社会上冒用我校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违规招生、欺诈收费的行为,我校将保留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广大考生及家长增强防范意识,报考前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青岛校区继续教育招生咨询电话:0532-86057771,86057675

泰安校区继续教育招生咨询电话:0538-3075928,3075822

济南校区继续教育招生咨询电话:0531-58863195

特此声明。


山东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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