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校发现有社会机构或个人擅自以山东科技大学或山东科技大学校外教学点的名义,利用互联网、自媒体等媒介违规发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虚假招生宣传,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保障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秩序和办学声誉,特作如下声明:
一、我校发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信息的渠道为山东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https://cj.sdust.edu.cn/)和山东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招生信息以《山东科技大学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为准。
二、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直接报名。报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必须参加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成人高考),经录取后方可入学。除正式备案校外教学点(详见《招生简章》)和学校本部外,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性质的代理机构进行招生宣传。
三、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行学生个人网上全额缴纳学费,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收代缴。我校2026级学费标准为2800元/生·年,由学生本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平台-学生平台”(https://ccemanager.sdust.edu.cn/)按要求在线缴纳学费。如因未按要求缴纳学费而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学生自行承担。
四、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切勿相信“快速拿证”“交费包录取”“不用上课”“不用考试”“包毕业”等虚假宣传和不实承诺,以免上当受骗。因轻信虚假招生宣传信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未经我校同意,违规发布相关招生宣传信息和违规招生的,我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青岛校区继续教育招生咨询电话:0532-86057771,86057675
泰安校区继续教育招生咨询电话:0538-3075928,3075822
济南校区继续教育招生咨询电话:0531-58863195
特此声明。
山东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