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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3-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4-05-12 15:05   阅读次数:[]

                     

各成教分院、函授站(点)及任课教师:

为了保证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考试的公平与公正,准确地反映教学效果,客观地评估教学质量,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切实遵照执行。
一、考试安排
2014 年6月7日 、6月14日、6月21日。
二、考试时间
上午: 上午 8:00-9:50 10:00-11:50         下午 2:00-3:50
三、考试要求
1 由于在校学生多、专业多、站(点)多等因素,考试工作量大。为加强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质量,使考试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希望各函授站(点)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学生期末考试的考前复习和组织工作。要严格执行期末考试资格审查制度,严肃考纪,端正考风,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杜绝舞弊现象,确保期末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2、 考前学院将派巡考人员带试卷前往各站(点),并协同站(点)核准学生考试资格,落实考试准备工作。站长负责验收试卷袋数,并做好试卷保管与保密工作。在考前半小时、监考人员到齐后试卷方可启封。在考试中如果 发现问题,巡考人员有权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学生给予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四、命题工作
1 出卷老师应确保试卷质量,做到题量与难度适当(A、B卷相同题不得超过30%,题量与难度应一致)。所有试卷 均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后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2 、对于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部分专业课程,实行教考分离,从试题库中抽取试卷。
    3、为提高试卷质量,确保卷面清晰,提交的试卷一律按统一格式要求打印,并交电子版试卷(A、B卷)。
    4、如有采用开卷考试或需使用工具书考试的课程,请在试卷上注明。
   
五、评卷工作
1、2010级(高本)、2011级(高本)、2012级(高本、专升本、理工类专科)、2013级各层次 科大直属班评卷教师请于6月10日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取卷。
2 、函授站(12、13、14级) 各专业评卷教师请于6月17日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取卷。
3、2014级科大直属班各专业评卷教师请于6月24日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取卷。
4、科大直属脱产培训班的任课教师请于19 20周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取卷和考查课作业。
    5、教师评卷时,总成绩组成:作业成绩20%,面授出勤成绩10%,网上学习成绩10%,期末卷面成绩60%;不具备远程教学条件的课程按作业成绩20%,面授出勤成绩20%,期末卷面成绩60%;在登录成绩时,需将平时成绩、作业成绩、面授出勤成绩、网上学习成绩、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和课程总成绩分别登录。
     六、补考工作
     1、各年级、各专业班级的正常补考定于2014年9月13日进行,除新疆、安徽、山西、海南、河南、浙江、大屯等函授站外,其他省内各站的补考原则上均安排在山东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统一进行。
    2、正常考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给予安排一次补考机会,但正常补考后成绩仍不合格或缓考、缺考者,必须办理重修手续,经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后安排考试,否则不再单独安排重修考试。
3、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需由个人提出申请并由所在单位出据证明,经教务科批准后办理缓考手续,否则按缺考处理。
4、2015年1月份毕业的各班级毕业前的最后一次重修考试定于2014年11月1日进行,请各函授站(点)的班主任及时通知学生本人,不要错过此次机会,否则将影响学生正常毕业。
    七、其它事项
     1、颁发期末考试文件后,如果有异议,请各函授站(点)在一周内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教务科。
     2、每学期的考试或补考安排,必须按照期末考试文件规定的具体时间进行,否则本学期考试成绩无效。
 3、济南、青岛校区在校生的期末考试工作及补考工作由两校区成教办负责安排。
4、各站点要在5月20日前将期末考试安排表上传至省成教管理平台
                                              
 
                                          二0一四年五月十二日